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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种质资源保护与良繁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10:08 发布单位: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相关养殖业主: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1〕2号)、《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排2021年农业项目资金的批复》(城府〔2021〕144号)等文件,市级下达给我县2021年农业服务体系项目(现代种业发展)资金为90万元用于种质资源保护与良繁体系建设项目,子项目分为城口山地鸡遗传资源保护项目和城口县生猪高代次种场种质质量提升项目,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养殖业主自愿申报。     一、任务目标     城口山地鸡遗传资源保护项目:开展城口山地鸡遗传资源保护。城口山地鸡母鸡≥300只,公鸡≥30只。按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办法》要求制定保种或育种方案,保种或育种承担单位达到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新品种配套系审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规模,有科研院所或高校的专家团队作为保种或育种技术支撑且支付的技术支撑费不少于财政经费的30%。 城口县生猪高代次种场种质质量提升项目:开展高代次种猪场建设。高代次种猪场供种能力提升10%以上。     二、申报对象     城口山地鸡遗传资源保护项目:城口县内取得有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市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城口山地鸡种场。     城口县生猪高代次种场种质质量提升项目:城口县内取得有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市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     三、支持环节     城口山地鸡遗传资源保护项目:城口山地鸡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开发利用与品种选育、品种试验与示范推广、技术支撑、良繁体系与种场建设等。     城口县生猪高代次种场种质质量提升项目:高代次种猪引种及种场建设等。     四、补助标准及方式     支持一个城口山地鸡种场建设,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支持一个高次代种猪场建设,财政补助资金40万元。项目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五、建设期限     2021年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及验收等。     六、申报资料及报送     (一)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备案汇总表;     (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五)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场区圈舍、设施设备、畜禽存栏等照片、建设平面布局图(简单标明功能分区和设施设备等)等。     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业主于2021年8月27日前将以上资料纸质件一式七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土城办公楼畜牧中心(一),同时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和汇总表电子件。联系人:吕小华;联系电话:023-59227663;邮箱:270420742@qq.com。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doc

      2:项目备案汇总表(格式).xls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8月19日